振动筛系列

产品详情

  (1)发票必须看起来系由信用证中具名的受益人出具的。地址中的电传或传真号码等内容无需提供;如果提供,也不必与信用证中的一致。发票必须以申请人为抬头,申请人的地址可以与信用证的不同,但是国别一定要跟信用证中保持一致。

  (2)发票中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的描述必须反映实际装运的货物。例如,信用证的货物描述显示两种货物,如10辆卡车和5辆拖拉机,如果信用证不禁止分批装运,而发票表明只装运4辆卡车,是可接受的。列明信用证规定的全部货物描述,然后注明实际装运货物的发票也是可接受的。

  (3)信用证未要求的货物(包括样品、广告材料等)即使注明免费。只有信用证白纸黑字写明要免费产品,否则,无论是推测或者实际上的可能包含有免费商品都是不可以的。

  重量单和数量单与装箱单类似。重量单特有的内容主要是货物重量明细,详细记载货物分类的重量、汇总总重、毛重、净重等。数量单则是以数量为主。

  通常在FOB、CFR等价格条款下,申请人需要自行办理货物投保,需要及时获知装船货物信息,以便提供给保险公司。所以要受益人在装船后及时把详情提供给申请人,或者直接通知给保险公司,注明投保账号。一般来说何时发送装船通知会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如果信用证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这样规定:“IMMEDIATELY AFTER SHIPMENT”,则应该在提单日后三天之内。

  装船通知的内容最重要的包含所发运货物的合同号或信用证号、品名、数量、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开航日期、启运地和目的地、提运单号码、运输标志等,并且与其它相关单据保持一致,如信用证提出具体项目要求,应严格按规定出单。此外通知中还也许会出现包装说明、ETD(船舶预离港时间)、ETA(船舶预抵港时间)、ETC(预计开始装船时间)等内容。

  受益人证明是一种由受益人自己出具的证明,以便验证自己履行了信用证规定的任务或验证自己按信用证的要求办事,如证明所交货物的品质、证明运送包装的处理、证明按要求寄单等。一般无固定格式,内容多种多样,以英文制作,通常签发一份。

  根据国际商会的意见,受益人证明应显示与相应的其他单据具有关联的信息,例如发票号码、信用证号码等。由于受益人证明属于证明性质,所以必须要签字。

  汇票对于中国的大部分出口商来说可能是比较陌生的,银行用得比较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其实汇票很简单,每个银行的格式可能还不一样,但是基本的内容都是一样的。汇票中的大小金额和货币必须相同,并符合信用证的规定。汇票一般为一式两份,第一联、第二联在法律上无区别。其中一联生效则另一联自动作废。一般来说我们国内的银行都会让我们受益人制作汇票。

  提单的签字一直是很多出口商不太在意也不太明白的地方,我们的单据有很多是由于提单的签字被提了不符点,所以希望我们大家以后一定要重视起来。

  提单到底该怎么签字呢,UCP600有明确的规定(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署:承运人或其具名代理人,或者船长或其具名代理人。承运人,船长或代理人的任何签字必须标明其承运人,船长或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人的任何签字必须标明其是代表承运人还是船长签字)。也就是说提单不管是谁签字,必须表明承运人是谁,否则都是不符合信用证要求的。

  在货运术语中,提单是分两种的,一种叫船东单master bill of lading (主单),顾名思义,船东单就是由船东出具的提单,所谓船东就是船公司(SHIPPING LINE)。而另外一种提单是由货代(FREIGHT FORWARDER)出具的提单,这种提单,我们叫货代单(HOUSE BILL OF LADING)。所以,信用证做提单时,要分清你订舱后,你的货代出具给你的提单是船东单还是货代单,这样才不会造成不符点。

  此外,做海运散货时,在中国的环境中,是没有船东单的,一般都是由货代出具的货代单(HOUSE BILL OF LADING)。因为所有船东只负责FCL,船公司本身只操作整柜,而在中国甚至全世界,散货的操作基本都是由货代公司操作,所以提单是必须出货代单的。

  (2)信用证LC另外一个注意点就是BLANK ENDORSED空白背书。空白背书是啥东西呢?一般信用证收货人为TO ORDER时,都会要求空白背书。做提单时,就要注意在出完提单后,在正本提单背面,盖章,签名。这样去交单才不会出现不符点,这样的一个过程就是空白背书。空白背书,不是叫你空白,而是叫你,不要写任何内容,单纯的盖章签名,就是空白背书。如果收货人为TO THE ORDER OF什么银行时,这样一般不需要空白背书。

  (3)如果信用证上要求提单要显示某些内容,你在订舱时一定要提前告知货代,看看这些能不能写,若能没问题,如果不可以的话,那要及时通知买家修改信用证条款。

  笔者就曾接到一位中国制造网会员的求助,买家要在提单上显示的HS CODE和我们海关的不一致,完全是两个产品,风马牛不相及,货代明确说不可以在提单上显示。所以提示警醒我们,做信用证不单单是我们出口商自己有事情做,有很多时候还要有第三方来配合才能完成。

  我们这里所提的检验证是由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所出的单据,不包含买家或者跟买家有利害关系的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这个一般属于客检证,是软条款的一种。

  常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主要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CCIC)、瑞士通用公证行(SGS)、法国国际检验局(BV)等。

  一般来说常见的检验证书主要有品质检验证书、重量或者数量检验证书、兽医检验证书、卫生健康证书、消毒检验证书、熏蒸证书、装运前检验证书等。检验一般都发生在货物装运之前,但是出具检验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不少检验证书的出具日期都在装船日之后。如果信用证没有禁止,那么出具日期在装船日之后的检验证书是可以的;如果信用证规定了检验日期,那么即使检验证出具日期在装船日之后,检验证书应该注明在装船日之前的检验日期。

  原产地证CO既可以由贸促会签发,也可以由检验检疫局签发,所以信用证没有规定谁签发CO时,我们大家可以选择我们方便的,甚至自己出一份CERTIFICAT OF ORIGIN,也能够完全满足信用证的要求。如果国外进口商要求出口方出具由中国商会签发的CO时,可以去贸促会加盖“CCPIT代表中国商会”的章。因为贸促会能代表商会,其实在中国贸促会和商会就是两块牌子,一个机构而已。

  我们需要把握的是信用证中的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认证。沙特、阿根廷等国家开来的信用证中多要求发票、产地证甚至船东证明要大使馆认证。大使馆认证通常要15天左右,等货物上船以后再去办认证多存在过信用证交单期的问题,所以尽量提前去认证,以免过了交单期。还有大使馆认证的费用比较高,一般收个一千多人民币算是便宜的,我们在给某些地区的买家报价的时候肯定要注意这块费用。